| 索 引 号: | 33685566-x/202603-00001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房屋征收 |
| 发布机构: | 博望区征管中心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马鞍山市博望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制定情况 | |
| 关 键 词: | 国有土地 征收 | ||
| 索 引 号: | 33685566-x/202603-00001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房屋征收 |
| 发布机构: | 博望区征管中心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生效时间: | |
| 废止时间: | |
| 名 称: | 《马鞍山市博望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制定情况 |
| 关 键 词: | 国有土地 征收 |
一、政策依据
本次修改部分条款的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马鞍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马政[2020]20号)等。
二、制定背景与基本思路
一是逐步与《马鞍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政策标准统一。二是根据多年来征收情况,结合我区实际,优化部分条款更利于被征迁户及实际操作。
三、制定过程
区征管中心经过多次研究商议最终于2025年8月21日形成草案定稿;9月4日召开分管区长面议会;9月29日召开区内征求意见会,并在政府政务网站开展社会意见征集;11月13日召开专家论证会及风险评估;11月25日送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11月27日召开听证会;2026年1月4日上区委书记会审议;2026年1月7日上区政府常务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