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9247586-2/202510-00056 | 信息分类: | 主动回应/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博望区司法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主动回应】关于全区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
| 索 引 号: | 09247586-2/202510-00056 |
| 信息分类: | 主动回应/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博望区司法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生效时间: | |
| 废止时间: | |
| 名 称: | 【主动回应】关于全区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结合全市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工作动员会要求,现将专项行动期间区级投诉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
二、举报受理范围
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某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
三、投诉举报渠道
(一)受理电话:
马鞍山市博望区司法局:0555-6778307;
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分局:0555-6762930;
马鞍山市博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555-6773103;
马鞍山市律师协会:0555-222891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二)电子邮箱:2858878588@qq.com。
(三)通讯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荣博佳苑后街110号博望区司法局。
四、相关要求
(一)投诉举报事项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机构、人员、具体事项等内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核查。
(二)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三)投诉举报人信息、投诉举报内容等将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