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8521026-8/202005-00002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博望区交运局 | 文 号: | 马博交管〔2020〕27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5-14 | 名 称: | 关于规范博望区驾培市场经营行为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规范博望区 驾培市场 经营行为 通知 | ||
| 索 引 号: | 08521026-8/202005-00002 |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博望区交运局 |
| 文 号: | 马博交管〔2020〕27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5-14 |
| 生效时间: | |
| 废止时间: | |
| 名 称: | 关于规范博望区驾培市场经营行为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规范博望区 驾培市场 经营行为 通知 |
各驾培企业:
为规范博望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驾培行业监管,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现就我区驾培企业规范经营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未授权设立的报名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展招生培训活动、不得在非注册地及以外教练场地开展培训学习,及时将已授权设立的报名点报送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二)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建立学员档案,学员档案主要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三)建立“一车一档”制度。建立车辆档案,教学车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事故记录等。
(四)教练员管理。建立教练员档案,教练员档案应包括教练员基本信息、教学质量排行情况、参加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情况、不良记录等。教练员教学过程中应当文明施教,尊重学员,教学过程中若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应及时予以解聘。
(五)落实培训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内容进行培训,使用规范化教材和教学日志,加强素质教育,突出安全驾驶、文明行车意识的培养,并贯穿到培训全过程。
驾培机构应规范经营行为,加强与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沟通,也加强驾培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学习,预防企业之间出现价格恶性竞争,营造良好的驾培市场环境。
博望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4日
马鞍山市博望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