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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8521026-8/202003-00006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其他  
发布机构: 博望区交运局 文       号: 无编号
成文日期: 2020-03-12 名       称: 博望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 道路运输
索  引 号: 08521026-8/202003-00006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其他  
发布机构: 博望区交运局
文       号: 无编号
成文日期: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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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博望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 道路运输

博望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2991             信息来源:  博望区交运局         发布时间:  2020-03-12  17:28        字体大小: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四季度区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宜兴“9.28”特别重大道路事故和我省“10.3”宁洛高速蚌埠段交通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旅客运输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区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建设“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创造良好道路运输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三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四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二)危化品运输整治重点一是源头治理不力。企业无资质或经营资质不全、超范围非法违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港口危险货物卸储存场所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未有效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及落实管控措施;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没有按照要求配备相关人员。二是基础设施配备不到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储运设施未按规定配备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重大危险源未实现在线监测监控;未按标准规范设置消防供电专用线路;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港口危险化学品储罐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罐体壁厚度不达标不检测带病运行;未配备和有效运行港口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未按要求完成危险货物储罐监测评估、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三是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考试与证件发放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考试和发证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对所属从业人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不能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能建立完善的从业人员管理档案,驾驶员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较差。    

(三)客运公交整治重点。一是源头把关不严。企业无资质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车辆无资质、证照不全或不满足安全运行条件从事客运,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审核不严,申领和使用不规范。二是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800公里以上的)所属企业、省际旅游包车企业不能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异地经营、不按照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屡见不鲜;对动态监控平台运行、超速和疲劳驾驶监管不到位;省际旅游包车旅客行李物品安检不落实。督促指导地方政府部门打击农用车非法载客不力。三是基础设施配备不到位。城市公共汽车驾驶区域未按要求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长途客运未按要求安装使用车辆智能监控报警装置。四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未按要求实行长途客运2-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重点营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报警信息处置不及时、不到位;不按规定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企业未按规定严格登船车辆、旅客安检查危和身份实名查验。此外,针对我区道路运输行业当前正在落实的重大任务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整改,确保各项政策安全、有序、高效实施。如:博望区至溧水开通公交班线、公交入驻综合客运中心运营等。

(四)违法超限超载整治重点。一是治超责任落实不到位。治超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执法经费及装备保障不足,部门治超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二是源头治理不到位。货车非法生产和改装监管机制不健全,注册登记、市场准入、年检年审环节把关不严,重点货运源头技术监控工作推进不力,货车生产改装、货运源头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三是整治打击力度不够。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执行不力,未及时发现解决联合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未与公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信息通报、联管联控工作机制,放任治超执法乱作为、不作为等违规行为发生。

(五)行业消防安全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及车辆的火灾隐患,办公场所、食堂、维修车间等场所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问题。

三、总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6日,各部门组织开展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制定,部署本部门集中整治工作。

(二)全面开展从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2月25日,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整治活动。

(三)总结验收。从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20日,各部门对活动进行总结验收,收集活动资料、整理相关数据、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提出下步长效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重点,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社交平台等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各部门要在2019年12月26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安排部署情况、每月1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20年2月26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连同《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局办公室。

(三)进一步增强督促整改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四)进一步严肃问责强化考核。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和在上级督查中暴露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期间,将组织若干工作组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进行督查,并将各部门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

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一、综合整治

1.行业管理单位(部门)共发现自身存在问题( )个,整改( )个;

2.行业管理单位(部门)组织执法检查( )次、处罚()次,处罚率为()%,曝光重大安全隐患( )个、挂牌督办( )个,惩治典型违法行为( )起,通报“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 )家,取缔非法违法企业( )个,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个,移送司法机关( )人,罚款( )万元;

3.社会群众举报( )次,查实( )起,奖励( )万元;

4.企业自查隐患()个,重大隐患()个,整改()个。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整 治

各有关单位(部门)通过整治,发现:

  1. 源头管理失控方面存在问题()个,整改()个;
  2. 监管责任悬空方面存在问题()个,整改()个;
  3. 本质安全方面存在问题()个,整改()个;
  4. 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问题()个,整改()个;

三、行业领域整治

通过整治,发现:

  1.  1.运输管理方面问题()个,整改()个;
  2.  2.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个,整改()个。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所有填报数据必须真实、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