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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0943004/202008-00693 信息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公共管理  
发布机构: 博望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马博管〔2011〕283号
成文日期: 2012-02-14 名       称: 马鞍山市博望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特色、四优、精品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关  键 词: 社区创建
索  引 号: 070943004/202008-00693
信息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公共管理  
发布机构: 博望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马博管〔2011〕283号
成文日期: 2012-02-1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马鞍山市博望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特色、四优、精品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关  键 词: 社区创建

马鞍山市博望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特色、四优、精品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3385             信息来源:  博望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2-02-14  00:02        字体大小: [ ]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为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推动和谐社区建设,构建文明和谐博望新区,决定在全区开展“特色”、“四优”、“精品”社区创建活动。现将开展社区创建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主体
新区内的社区(居委会)
二、评审办法及标准
1.《马鞍山市特色社区考核标准》(附件1)
2.《马鞍山市“四优”社区考核标准》(附件2)
3.《马鞍山市“精品”社区考核标准》(附件3)
三、工作安排
社区创建工作要按照“积极申报、扎实创建、自查申报、检查验收、复查验收”五个步骤组织推进。
1.积极申报。 2011年11月起全面启动社区创建工作,各申报单位按《马鞍山市特色社区考核标准》、《马鞍山市“四优”社区考核标准》和《马鞍山市“精品”社区考核标准》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创建方案,经各镇研定后,于2011年12月10日前正式行文报新区管委会。
2.扎实创建。创建单位自2012年1月开始,结合各自申报创建方案组织实施创建工作,积极根据方案推进落实开展各项工作,并将各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改进创新,寻求创建中的特色模式,开拓工作思路,打造出具有本地特色的社区建设模式。
3.自查申报。创建单位按照市统一制定的标准和条件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向新区社会事业局申报,申请进行预验收。
4. 检查验收。新区社会事业局对拟申报“特色”、“四优”和“精品”社区的创建单位进行预检查验收,将符合条件的社区上报市民政局。
5.复查验收。市民政局根据新区管委会上报的情况,组织力量进行复查验收。确定符合创建要求的社区名单,并授予“特色”、“四优”或“精品”社区奖牌,给予“以奖代补”奖励。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镇、各单位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社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和谐社区建设的总体任务和工作计划。
2.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各镇及相关社区要切实加大工作投入和经费投入力度,做到边申报边完善,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民政部门要自加压力,紧抓不放,切实在社区创建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社区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3.严格标准,务求实效。新区社会事业局要严格申报推荐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积极组织开展社区的创建活动。各单位要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明确目标、责任到人。确保创建工作有成绩,出效果,努力打造出具有马鞍山特色的先进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