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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0943004/202008-00695 信息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马博管  
发布机构: 博望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马博管〔2011〕284号
成文日期: 2011-12-28 名       称: 马鞍山市博望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行博望新区建设项目负责制的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0555-6065732 关  键 词: 建设项目
政策咨询机关: 博望区住建局项目管理办
索  引 号: 070943004/202008-00695
信息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马博管  
发布机构: 博望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马博管〔2011〕284号
成文日期: 2011-12-2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马鞍山市博望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行博望新区建设项目负责制的通知
关  键 词: 建设项目
政策咨询机关: 博望区住建局项目管理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55-6065732

马鞍山市博望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行博望新区建设项目负责制的通知

浏览次数:3443             信息来源:  博望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1-12-28  00:12        字体大小: [ ]

关于实行博望新区建设项目负责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新区重点城建(含社会事业)项目的推进服务工作,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经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实行新区建设项目负责制,即明确征迁负责人、建设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力争各重点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
一、项目内容
结合新区现状,初步梳理出涉及基础设施、安置房、房地产、公共事业等62个项目,实行项目负责制。
二、工作要求
1、项目建设负责人从项目的洽谈到项目落地,实行全程负责制,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工作;征迁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用地的征迁拆迁,确保按时交付土地,支持项目建设。
2、项目建设负责人要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分管领导及时做好项目的调度工作,重大问题提交新区大建设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
3、项目的建设负责人要准确把握项目的序时进度和时间节点,各镇、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推进工作,做到不等、不靠、不推、不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