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实施50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各镇、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45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马政〔2011〕17号),结合新区实际,决定2011年实施50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10项民生工程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新农村建设,区财政根据农业人口落实奖补资金人均5元以上;开展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的行政村37个;受益的农业人口16.6万人。
(二)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进一步扩大城乡消费,提高居民生活质量,2011年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率和家电以旧换新销售补贴商务审核率达到97%以上。
(三)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2011年,对龙山桥、黄塘桥、临川桥及西夏桥四座危桥进行加固改造。
(四)农村道路改造。改造薛镇吴西路、近城村三甲路、红阳村红星路,全长3.1公里,方便村民交通出行。
(五)丹马路改造工程。对北起313省道、南至丹博快速路全长2894米的丹马路进行拓宽改造,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六)市容社会化管理。委托物业公司管理新区三镇范围内43条道路、60万平方米车行道、人行道、11万平方米绿化带保洁管理,改善市容市貌。
(七)污水处理厂工程。开工建设新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4万吨,实现雨污分流,改善生态环境。
(八)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对博望镇综合性文体活动中心进行改造,总面积约2700平方米。
(九)组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新区公共卫生平台建设,依托博望中心卫生院组建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提升辖区卫生监督、疾病防控、妇幼保健水平。
(十)中小学标准化提升工程。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2011年对1所小学标准化运动场所进行改造,对1所中学标准化运动场所和计算机教室进行建设和改造,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调整完善6项民生工程
(一)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从2010年起,国家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在2009年小学325元、初中525元基础上提高100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由小学500元、初中750元提高到小学750元、初中1000元。2011年继续按照提标后的政策实施。
(二)调整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政策。从2010年秋季开始,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平均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2011年继续按照提标扩面后的政策实施,并将原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调整为“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三)充实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项目内容。将原实施贫困残疾人帮扶制度项目中“贫困精神病患者药费补贴”充实调整到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项目内容中。2011年,对持有残疾人证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每人发放药费补助500元。统一城乡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将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0元、全年3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救助50元、全年600元。
(四)调整农村清洁工程项目政策。2011年,将原农村清洁工程项目调整为“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在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项目的同时,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完成省定危房改造任务。
(五)调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体系,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基本权利项目政策。2011年,将原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体系,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基本权利项目调整为“人民调解及法律援助”,在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发展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行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六)充实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项目内容。将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和血防机构能力建设作为已有的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项目的扩充内容。2011年,进一步推进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工作,实施淘汰耕牛、建设无害化厕所、加强血防机构能力建设。
三、继续实施34项民生工程
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户”供养、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光荣院建设、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校舍安全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医疗救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农村沼气建设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家书屋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加快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实施居民生育保险制度、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城镇无业或个体从业残疾人养老保险补贴、大力实施安置房建设等34项民生工程,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执行。
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进一步加强统筹城乡就业体系建设、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完善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有线数字电视工程和支持农村建立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组织等8项民生工程已按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自2011年起退出民生工程,转入部门正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各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新区的统一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切实组织实施好民生工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把实施民生工程摆在重要位置,完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明确专人具体抓的组织领导体系,强化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精细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新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调度,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指导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确保资金到位。要优先安排民生工程资金,打足预算,重点保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采取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要加大各类民生资金的整合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严格资金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和损失浪费民生工程资金行为。
(三)强化政策措施,持续发挥效益。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民生工程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整合民生工程项目资源,进一步提高建成项目的使用率,健全工程类项目后期管护机制,促进各项工程稳定健康运行,实现民生政策效益的最大化。
(四)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镇、村、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宣传责任和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实行包保责任制,提高宣传实效。要严格执行各项公开制度,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支持和监督民生工程,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率。
(五)强化工程督查,严格考核奖惩。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将日常检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审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采取随机抽样、实地验证、暗访互查、开展回头看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探索建立民生工程科学评估体系,引入绩效评价制度,对已经建成的民生工程项目进行评估。新区管委会对民生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严格兑现奖惩措施。